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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传薪是当过神皇的人。
战同盟,弑割裂之地诸神,灭符文之城新皇。
他一人独揽中土与诅咒沙漠两地大权。
可还是那句话:他不喜欢干这事儿。
他掌权的目的是回家。
现在他回来了。
赵传薪点上一根烟说:“我可以答应你。但是我有几点请求,希望你能答应。”
对方乐了:“你说说看。”
赵传薪和他详谈半晌。
最后,赵传薪强调:“胪滨府、鹿岗镇两地就像我的家乡,如果这两地遭殃,赵某不惜付出生命代价也要讨个公道!”
他说的掷地有声,语气森然。
“好,我答应你就是。”
或许是对方看不透未来,或许是对方急于求成,也或许是赵传薪的许诺太诱人。
总之,对方很痛快。
接下来的事,赵传薪不管了。
他结束了一场本该发生的闹剧。
少死许多人。
隔岸与大地连在一起。
从未分开过。
赵传薪当初争取回来的土地也保住了。
结果比原本更好。
至少此时他是这般想的。
解决此事,赵传薪去了港岛。
英鬼还没走。
港岛一直处于兵燹的阴云下,百姓瑟瑟发抖,生怕一夜醒来,遍地黄衣。
他们已经习惯了英鬼。
他们不想黄衣鬼来此祸害当地。
好在,赵传薪回来了。
赵传薪将鬼打服了。
赵传薪手段之酷烈,多半人是拍手称快的。
反而有些英鬼,在报纸上阴阳怪气,说赵传薪太残忍,不人道云云。
“号外,号外,赵炭工残忍杀二十万鬼俘虏……”
报童在街头扬着报纸。
他冷不防撞在一个人身上,被弹了回去。
报童懵逼抬头,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,嘴里叼着雪茄,看着一处破败的院落发呆。
“先生,你……”
赵传薪瞥了报童一眼。
报童打了个寒战。
他鸡皮疙瘩起栗。
此时,有几个醉醺醺的英鬼,一脚踹开了那座院落腐朽的大门。
“这里空了好久,我看中了这里,想要拆了这里,建一栋房子,你们怎么看?”一个英鬼叼着烟说。
另一个英鬼笑嘻嘻道:“你能买下地契?”
“笑话,布政司署长诺曼·史密斯是我姐夫,还不是一句话的事?日鬼完蛋了,现在这里可是好地段,未来还大有升值空间……”
报童见身前的高大男人,忽然迈步绕过他,朝几个英鬼走去。
英鬼正得意洋洋,忽然见一个高大的华人男子站在他面前,冷冷地盯着他。
英鬼一手拎酒瓶,一手掐烟,歪着头问:“你看什么?信不信我教训教训你?”
赵传薪一伸手,英鬼手中酒瓶不受控制的脱离手掌,飞入赵传薪手里。
赵传薪横抡酒瓶。
咔嚓。
酒瓶碎裂。
英鬼头破血流。
“啊……”
“我要杀了你……”
赵传薪握着瓶嘴的玻璃断茬,猛地刺入英鬼脖颈,横着一剌。
嗤……
嗤嗤嗤……
血纷纷扬扬向外喷洒。
另外几个英鬼身体一抖,忙哆嗦着去掏武器。
赵传薪扭了扭脖子,伸手扒拉着,一把把金刀飞出。
周围行人纷纷驻足,与报童一起围观这血腥一幕。
“出人命了……”
“有人杀洋人……”
“啊,是什么妖法?”
金刀飞舞,来回洞穿血肉。
嗤嗤嗤……
另外几个英鬼身体强疮百孔,痛苦的倒下。
此时,围观者才知道害怕,尖叫着四散奔逃。
赵传薪看了一眼动都不敢动的报童,从他的老宅开始游走,开启金华术寻找英鬼。
他用金华术,先从老宅开始,企图搜索港岛的每一块土地。
有一个算一个,英国鬼子无所遁形,赵传薪不放过任何一人。
不多时,警察来了。
有英鬼,也有英鬼的华人狗腿子。
金刀在阳光下金光闪闪。
血花在阳光下红灿灿。
嗤嗤嗤……
砰砰砰……
嗤嗤嗤……
“啊……杀人啦……”
警务处处长托马斯·金带队前来,拿着喇叭对赵传薪喊:“我不管你是谁,不管你用的是什么邪恶武器,立刻住手,否则……”
赵传薪人影一闪,电光火石就到了托马斯·金面前。
托马斯·金的声音戛然而止。
赵传薪一扬手,托马斯·金的脑袋被一把金刀洞穿,其余金刀四散,周围警察甭管是印、英、华,在锋利的金刀面前就像是纸糊的,不堪一击。
嗤嗤嗤嗤……
赵传薪杀的天昏地暗,大道快磨灭。
他杀的街道上血流成河。
港岛人口稠密,因为惊恐四散奔逃,许多处发生踩踏事件。
赵传薪视若无睹,充耳不闻。
“住手,你这个屠夫,我是教堂的……”
赵传薪抬手。
嗤……
“放过我吧,我只是一个普通人……”
抬手。
嗤……
“谢特,不关我的事……”
嗤……
英鬼军闻讯而来。
少将莫德庇推测来人是赵传薪。
他很是吃了一惊。
按理说,赵传薪此时应当是和他们同一阵线的,怎么调转枪口对付他们来了?
这不科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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